全体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1、自2019年起,中国知网向我校所有博士、硕士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机会。本次答辩前检测以学院自检为基础,学位办仅对学院自检超标的论文进行复查。
2、研究生在通过预答辩后,经导师审核后分专业向学院提交论文,学院于2021年3月12日统一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会反馈检测不合格的结果。
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其中,答辩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下发的3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培养单位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自检后,于3月18日前将《2021年上半年申请答辩人员名单》(附件1)提交学位办。
二、论文双盲评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通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由各培养单位选派1名学生代表前往研究生院,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参加盲评。抽盲评时间另行通知。
随机抽评结束后进行定向抽取学位申请者参加双盲评审。1.超过基本学制的全部研究生;2.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第九条,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双盲评审“导师全覆盖”为原则,以4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现,全面检验导师队伍的研究生指导能力形成补充名单;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8〕8号)第十条规定,在当次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导师,在下一轮申请学位时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无条件参加双盲评审。出现以下情形的导师,所指导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参加2021年上半年双盲评审:(1)在2020年下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2)在2020年上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且指导的研究生未参加2020年下半年双盲评审的。
三、学位论文及盲审材料的提交
盲审版本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件格式)
硕士研究生(双证)检测和盲审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所需提交的学位论文盲审版本(电子版,PDF文件格式)要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本隐匿格式》(附件2)整理妥当。
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提交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附件3)由各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各学院审查汇总后提交学位办,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3、培养单位层面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第十二条,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答辩申请后,对依程序未参加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应聘请3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应有1名校外单位的专家,每位申请人的论文评阅人中,最多只能有一名讲师,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各培养单位在3月29日前制定本单位《培养单位送审论文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报学位办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位名单》、《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和《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手册》等材料详见附件。
2、以上材料硕士以专业为单位提交。
3、烦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执行,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各位同学自行承担。
4、所有学位论文作者应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中南大学位字〔2017〕18 号)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本隐匿格式.pdf
附件4:2021年上半年培养单位送审论文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